哈尔滨市居民杨杰女士的儿子在河北省邯郸市当兵。春节前,儿子战友委托杨女士在哈市买两部手机。1月23日,杨杰买了一部全新的诺基亚手机和一部旧的爱立信手机后,来到哈市香坊邮局,将两部手机以特快专递寄往邯郸。
1月29日,杨的儿子打来电话说,邮件收到,可箱中除一部爱立信旧手机和一堆哈尔滨当地的旧报纸外,根本没有诺基亚手机。当地邮局说收到时就是这样,让他去找哈尔滨的邮局。
31日,香坊邮局负责人对杨杰说,这事与香坊邮局无关,应到邯郸收件人当地邮局查找。杨杰又找到哈尔滨市邮局监察处,回答是:邮件在部队滞留了三天,问题是不是出在这儿?
据杨杰讲,手机被调包后,儿子的部队极为关注,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仔细调查,证实手机绝不会在部队丢失。再说,如果手机是在部队调包的,邮件中的哈尔滨当地的旧报纸又是怎么塞进去的呢?
对此,王文明律师指出,根据《邮政法》规定,用户对交寄的给据邮件,可以在交寄之日起一年内持据查询。查询期满无结果的,邮政企业应当给予赔偿或采取补救措施。由此看来,香坊邮局应当负责查询。让用户自己去找邯郸邮局的答复是荒唐的,也是违法的。杨杰表示,她一定要把此问题查清楚,必要时将借助法律解决。
(《中国消费者报》2001.2.27刘传江 刘洋文)